【轉知】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自本111年6月15日起調整入境居家檢疫政策
【轉知】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本111年5月9日起調整入境居家檢疫政策案。
【轉知】衛生福利部業於本(111) 年4 月29 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423號公告修正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 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案,請查照並配合辦理。
【轉知】衛生福利部業於本(111)年3月28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317號公告修正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
111年3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210號公告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
[轉知]衛生福利部業於本(111)年1月11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025號公告修正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
[轉知]衛生福利部自111年1月6日起擴大公費流感疫苗接種對象為全國出生滿6個月以上尚未接種之民眾(至疫苗用罄止)
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國際疫情愈加嚴峻,請提醒員工、選手、教練於歲末連續假期時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、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,以維自身健康。
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國際間新變異株Omicron威脅,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 自本(111)年1月9日至24日維持2級疫情警戒標準,相關防疫措施修正如下:
有關自國外入境之檢疫對象及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PCR採檢期程